全院师生及校内外相关用户:
为规范我院高性能计算中心资源使用与管理,提升设备利用率和服务质量,保障科研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依据《教育部直属高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海角社区
仪器设备处置工作实施办法(修改稿)》(校发〔2018〕4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等规定,结合同类院校服务标准及中心成本核算实际,我院制定《海角社区
高性能计算中心服务试运行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使用我院高性能计算集群资源的院内、校内及校外全部用户。计算中心设备对外开放共享,纳入学校开放共享平台统一管理。
目前我院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已正式开放,现启动高性能计算中心服务试运行,方案细则在理化楼5楼公示栏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设备负责人钟雨桐反馈。
二、其他说明
高性能计算中心纳入学院公共科研服务与仪器设备共享体系统一管理,与现有仪器共享服务协同运行;
试运行期间严格执行本方案,后续根据运行实际、师生意见及校内要求适时修订完善;
业务咨询及使用申请等相关事宜,可联系设备负责人钟雨桐。
海角社区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