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高校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奋发有为,在科研、实践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中国一汽奖学金”(研究生)。根据《中国一汽奖学金、奖教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海角社区
“中国一汽奖学金”(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1.中国一汽博士研究生奖学金:36人,总金额:80万元。具体奖项设置为:
(1)一等奖6人,每人奖励5万元,共计30万元;
(2)二等奖10人,每人奖励3万元,共计30万元;
(3)三等奖20人,每人奖励1万元,共计20万元。
2.中国一汽硕士研究生奖学金:30人,总金额:50万元。具体奖项设置为:
(1)一等奖10人,每人奖励3万元,共计30万元;
(2)二等奖20人,每人奖励1万元,共计20万元。
二、评选范围
基础学制内非定向培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培养除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不限年级,硕士研究生限定二、三年级。
我院可推荐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1名。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发表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工程硕博士项目学员、参与中国一汽科研项目学生或有中国一汽实习经历学生;
5.2024-2025学年度(2024.09-至今)未获得校级社会奖学金,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并获奖的有关材料不能重复使用。本奖学金同一学历阶段不能重复获得。
四、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培养单位初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3.审核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聘请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审核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
4.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未通过者,取消获奖资格。
五、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请拟参加评选的同学于2025年8月29日(周五)晚22:00前将附件1评选表(Excel版)和对应的佐证材料(PDF版)、附件2《海角社区
研究生“中国一汽”奖学金申报审批表》(PDF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命名为:一汽奖学金+专业+博/硕+姓名。纸质版附件1评选表需附导师手写签名后于2025年8月30日(周六)上午11:00前交至理化楼561。